Wednesday, August 02, 2006

明哲保身

 明哲保身,是以前的一位主任教我的。
 与这位人们口中“不可理喻”的上司合作,是好几年前的事情了。
 他教了我很多东西,除了工作技能,更多的是办公室求生守则。
 有一次主任不在,其他部门负责办活动的同事找我们帮忙,要求我们这组支援周末的一项展览,派出一台电脑、一名员工,向参观者讲解和示范上网。
 接下了任务以后,第二天被主任臭骂了一顿,说我“不为本组同事的利益着想”。
 那时候,“本组同事”其实也就是我和他两个人。 
 一个人去了展览,剩下一个人做工,也就是整组去了一半。
 周末一人被call back一天,也就是整组被call back。
 因为不懂得stand up for your own right,对整个组别的人力作出严重损耗。
 被他这样一说,我的罪名很大。
 但是展览是报馆的project,叫我怎么推辞?
 “没有人手、没有电脑、展览会场不能支援我们的系统……”主任随口一说,就有一连串说辞。可见我真的是没有维护本组利益的能力。
 为了这件事情,主任义正词严地教训了我好几天。
 整个报馆有这么多人,为什么一定要是我们?
 少了我们,展览办不成吗?
 负责展览的,是你的顶头上司吗?
 参加了展览,报馆会给你升职加薪吗?
 第一次了解到,对待工作原来有不同的方式,简单的事情也可以有复杂的诠释。
 第一次意识到,原来接到任务时,除了考虑“我可以如何贡献力量”,也可以考虑“我应该如何置身事外”。除了帮对方解决问题,也可以帮对方制造更多问题,让他知难而退。
 那是我在报馆这么多年,第一次和上司意见冲突。
 也是唯一一次。
 彼此更加熟悉以后,互相了解脾气和想法,我也更加能够理解他的“不可理喻”。
 相处的短短几年,他传授我很多以前想也不曾想过的工作方法、处世态度。
 后来在职场上看到的很多人事、遇到的很多经历,都让我回想起当年他与我分享的很多心得。
至少,看到耍手段的人不会惊讶,能够冷眼以对,还能够知己知彼地暗笑:你的档次还差得远呢……
 可惜主任的一套功夫,还学不到几成。
 以致于沦落到几年后的今天还在“为人民服务”。
 也不知道是幸还是不幸。

Comments:
在大机构工作,总得面对不同嘴脸。明哲保身不是自私,毕竟人不为已,总说不过去。你依然“为人民服务”,幸与不幸,唯有自己晓得吧?
 
有趣,有趣!你的前主任与你,刚好是两个极端呢。:)
 
what's wrong with 为人民服务 ?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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