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uesday, September 23, 2008

眼不见为净

 不,藏品没有丢弃,只是“捐赠”。
 为多年珍藏找到一个栖身之所,送了出去。
 也只能算是尽了人事。
 收下的机构,当然无法再继续每期收藏。
 藏品的生命期至此为止,无法延续。
 蔽帚自珍,一堆旧刊有人收留已经偷笑。
 置于一角,如何处置也已与我无关。
 再放置多年以后又将落得什么下场?
 发黄、生虫、脱页、凌散……
 眼不见为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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